2017-01-18
根據《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》和《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申報與受理規(guī)定》的規(guī)定,低聚半乳糖等食品添加劑新品種(具體情況見附件)已通過專家評審委員會技術審查,現公開征求意見,請于2017年2月17日前將意見反饋至我中心,逾期將視為無意見。
聯系人:張霽月
電 話:010-52165429
傳 真:010-52165424
郵 箱:zqyj@cfsa.net.cn
序號 | 酶 | 來源 | 供體 |
1. | ß-葡聚糖酶 | 繩狀青霉 Penicillium funiculosum | — |
序號 | 名稱 | 功能 | 食品分類號 | 食品名稱 | 最大使用量(g/kg) | 備注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1. | N-[N-(3,3-二甲基丁基)]-L-α-天門冬氨-L-苯丙氨酸1-甲酯(又名紐甜) | 甜味劑 | 04.01.02.08 | 涼果蜜餞 | 1.0 | — |
06.07 | 方便米面制品 | 0.06 | ||||
12.04 | 醬油 | 0.025 |
擬征求意見的食品添加劑相關背景材料
一、低聚半乳糖(乳清濾出液來源)
(一)背景資料。乳糖來源的低聚半乳糖作為食品營養(yǎng)強化劑已列入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營養(yǎng)強化劑使用標準》》(GB 14880),允許用于嬰幼兒配方食品和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。本次申請的低聚半乳糖以乳清濾出液為來源制得,使用范圍使用量與GB14880中乳糖來源的低聚半乳糖相同。歐盟委員會、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、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等批準其作為食品營養(yǎng)強化劑用于食品。
(二)工藝必要性。該物質作為食品營養(yǎng)強化劑用于嬰幼兒配方食品(食品類別13.01)和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(食品類別13.02.01),增加產品中低聚糖含量。其質量規(guī)格按照公告的相關內容執(zhí)行。
二、ß-葡聚糖酶
(一)背景資料。來源地衣芽孢桿菌等菌種的ß-葡聚糖酶作為食品工業(yè)用酶制劑已列入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)。本次申請的ß-葡聚糖酶來源于一新的菌種:繩狀青霉(Penicillium funiculosum)。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、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、丹麥食品農業(yè)與漁業(yè)部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(yè)用酶制劑用于食品。
(二)工藝必要性。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(yè)用酶制劑,在啤酒釀造和蒸餾酒蒸餾等過程中,提高生產效率。其質量規(guī)格按照《食品添加劑 食品工業(yè)用酶制劑》(GB 1886.174-2016)執(zhí)行。
三、N-[N-(3,3-二甲基丁基)]-L-α-天門冬氨-L-苯丙氨酸1-甲酯(又名紐甜)
(一)背景資料。紐甜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),允許用于調制乳、風味發(fā)酵乳、干酪類似品、脂肪類甜品、水果罐頭、果醬、蜜餞涼果、加工蔬菜、腌漬的蔬菜、膠基糖果、焙烤食品、水產品罐頭、醋、復合調味料、含乳飲料等食品類別。本次申請其使用范圍擴大到方便米面制品(食品類別 06.07)和醬油(食品類別12.04),在蜜餞涼果(食品類別04.01.02.08)中的最大使用量由0.065g/kg擴大到1.0g/kg。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、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、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等允許其作為甜味劑用于食品。聯合國糧農組織/世界衛(wèi)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,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不超過2 mg/kg bw。
(二)工藝必要性。該物質作為甜味劑用于蜜餞涼果(食品類別04.01.02.08)、方便米面制品(食品類別 06.07)和醬油(食品類別12.04),調節(jié)產品口味。其質量規(guī)格應按照《食品添加劑 N-[N-(3,3-二甲基丁基)]-L-α-天門冬氨-L-苯丙氨酸1-甲酯(紐甜)》(GB 29944-2013)執(zhí)行。